在沙坪街道西郊、桃源河下游東岸,1957年發(fā)現(xiàn)。且確認為新石器時代貝丘遺址,是鶴山市最早的人類遺址之一。今遺址已被毀去,文化層無存。經清理,在遺址發(fā)現(xiàn)有大量貝殼堆積,以蚌、蛤、蜆為主。還有獸骨、石器、陶片等。石器有石錛、石斧等,以有肩石錛為多,多經磨制。陶片以泥質紅陶為主,少量泥質灰陶和夾砂陶。陶面分素面、刻劃紋及幾何印紋及籃紋、曲折紋、水波紋、弦紋、菱格加點紋等紋飾。從該遺址的地形特點和出土物類與佛山河宕遺址相同,是較典型的“河宕類型文化遺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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