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山市教育局:
根據(jù)江門市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補助資金的通知》(江財教〔2020〕117號),現(xiàn)提前下達你單位2021年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補助資金41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資金364萬元,省級補助資金46萬元,列2021年“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科目。待2021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資金重點用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含廁所)等校舍及圍墻等附屬設施維修改造;建立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確保即時危險及時消除;堅持建管并重,通過維修、加固、重建、改擴建等多種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滿足國家規(guī)定的建設標準、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和國家綜合防災要求;出現(xiàn)災情的地區(qū),要優(yōu)先用于災后重建和除險加固,確保師生生命財產(chǎn)安全。
二、請加強財政資金的績效管理,進一步健全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對本次下達的預算指標,結合省和本地區(qū)對財政績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jiān)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防止出現(xiàn)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附件:《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補助資金的通知》(江財教〔2020〕117號)
鶴山市財政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