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農業(yè)廳《轉發(fā)農業(yè)部第九部委局關于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通知》(粵農〔2018〕32號)的工作要求,為進一步理清我鎮(zhèn)農村集體資產家底,理順農村集體資產產權關系,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合法權益,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夯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基礎,現(xiàn)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為目的,以未承包到戶的資源型資產和集體統(tǒng)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以及現(xiàn)金、債權債務等為重點,全面清查核實集體各類資產,摸清集體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資產流失,為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發(fā)展新型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統(tǒng)籌考慮歷史原因和現(xiàn)實情況,明確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保持集體資產的完整性,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財產權益。堅持有序推進合理合法,先將農村集體資產現(xiàn)狀摸清查實,記錄在冊,對有需要的進行價值評估,嚴格遵守相關法規(guī)政策和財經制度,確保清查核實結果真實準確。堅持農民群眾充分參與,依靠和發(fā)動群眾,組織農村參與,接受農民監(jiān)督,清查結果進行公示公開,得到全體農民群眾認可。
三、對象和范圍
(一)清產核資對象
本次清產核資對象為全鎮(zhèn)村、組集體經濟組織,主要包括全鎮(zhèn)的集體經濟聯(lián)合社(股份合作經濟聯(lián)合社)和經濟社(股份合作經濟社),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獨辦、合辦且控股的企業(yè)或者組織等。
(二)清產核資范圍
本次清理核實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清產核資范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資金、資產、資源,主要包括: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荒地、灘涂等資源性資產;用于經營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農業(yè)基礎設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體投資興辦的企業(yè)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經濟組織的資產份額、無形資產等經營性資產;用于公共服務的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等方面的非經營性資產。重點清查核實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tǒng)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以及現(xiàn)金、債權債務等。
四、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組 長:李永煒
常務副組長:麥根茂
副 組 長:周立文、黃志勇、李文迪、吳德強、黃志強、區(qū)艷香、冼杰文、任杰輝、李子成、陳海倫
成 員:鄧博文、馮志峰、施濤、鐘小燕、黃雪梅、李建明、李志彬、羅建忠、呂寶逵、賴宇山、胡健永、李炎君、黎明、李業(yè)漢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農辦,主任:馮志峰(兼),副主任:李業(yè)漢(兼)。辦公室成員:黃漢錦、黃彩燕、吳優(yōu)杏、陳景怡,聯(lián)系電話:8398897
(二)工作小組
領導組下設15個工作小組,組長由鎮(zhèn)班子成員擔任,副組長由村委會書記擔任,成員由所在村的財務會計人員、直聯(lián)組常駐干部、聯(lián)絡員組成,每個工作小組安排1名指導員,由三資辦人員擔任。
南星村組:
組 長:麥根茂
副組長:張德昌
指導員:黃漢錦
成 員:郭百田、馮杰聰、所在村組財務會計人員(南星)
南中村組:
組 長:黃耀庭
副組長:黃栢深
指導員:黃漢錦
成 員:范子通、張建軍、所在村組財務會計人員(南中)
南洞村組:
組 長:黃耀庭
副組長:肖敬韜
指導員:黃彩燕
成 員:李坤堅、張紅嬌、所在村組財務會計人員(南洞)
坑尾村組:
組 長:冼杰文
副組長:呂志威
指導員:黃漢錦
成 員:鄭 健、黃雪梅、所在村組財務會計人員(坑尾)
小官田村組:
組 長:冼杰文
副組長:杜小靈
指導員:黃漢錦
成 員:杜遠珍、林倩儀、所在村組財務會計人員(小官田)
東南村組:
組 長:吳德強
副組長:麥其中
指導員:吳優(yōu)杏
成 員:胡麗敏、李穗菁、所在村組財務會計人員(東南)
鶴城村組:
組 長:麥權洪
副組長:何送仔
指導員:黃彩燕
成 員:麥錫洪、麥仲華、所在村組財務會計人員(鶴城)
城西村組:
組 長:麥權洪
副組長:馬柏良
指導員:吳優(yōu)杏
成 員:羅建忠、麥榮湛、所在村組財務會計人員( 城西)
先鋒村組:
組 長:李文迪、陳海倫
副組長:賴天松
指導員:吳優(yōu)杏
成 員: 羅曉燕、歐文芝、所在村組財務會計人員(先鋒)
新聯(lián)村組:
組 長:李文迪、區(qū)艷香
副組長:黃志堅
指導員:黃漢錦
成 員:殷彩紅、馮煒珺、所在村組財務會計人員(新聯(lián))
萬和村組:
組 長:任杰輝
副組長:黃育培
指導員:黃彩燕
成 員:陳社卓、鄭順儀、所在村組財務會計人員(萬和)
坪山村組:
組 長:周立文
副組長:鐘海清
指導員:黃彩燕
成 員:伍廣寧、凌偉新、所在村組財務會計人員(坪山)
五星村組:
組 長:周立文
副組長:謝毅斌
指導員:吳優(yōu)杏
成 員:鐘雄彪、謝愛玲、所在村組財務會計人員(五星)
東坑村組:
組 長:黃志勇、黃志強
副組長:邱文杰
指導員:黃彩燕
成 員:楊錦棠、溫慶君、所在村組財務會計人員(東坑)
禾谷村組:
組 長:李子成
副組長:黃錦全
指導員:吳優(yōu)杏
成 員:潘耀有、李藝嫦、所在村組財務會計人員(禾谷)
五、工作步驟
清產核資工作先由村集體經濟組織開展自查,再由鎮(zhèn)組織復核。本次清產核資工作從2018年6月開始至2018年11月結束,具體分為兩個階段實施:
(一)清理核實階段(2018年6月至10月)
1.自查核實。由鎮(zhèn)政府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立清產核資工作小組,對照2015年的清產核資結果開展自查,逐項清理,仔細核對。在自查的基礎上填寫農村集體資產清理核實登記表。
2.張榜公示。堅持民主公開原則,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嚴格按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示清查結果,廣泛征求意見。公示期間,三資辦設立咨詢、投訴電話,全面收集有關情況和問題,及時組織核查并妥善處置。
3.補充完善。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在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前提下,充分考慮資產的形成過程,從有利于管理和農村社會穩(wěn)定出發(fā),尊重歷史,兼顧現(xiàn)實,對公示期間有異議的,要及時按程序組織核實,做好查漏補缺,全面查清農村集體資產的家底。
4.審核確認。張榜公示和補充完善后,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按照規(guī)定召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會議,對清理核實結果進行審議。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召開會議審議通過后,由鎮(zhèn)“三資”辦負責對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理核實工作的結果進行復核,特別是對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tǒng)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以及現(xiàn)金、債權債務要核實清楚;對土地被征用較多、資產總量較大、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資產,切實做到清產核資結果現(xiàn)狀清楚、分類科學、產權明晰、程序規(guī)范、結果準確。
5.完善臺賬。以本次清理核實結果為基礎,進一步完善我鎮(zhèn)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交易平臺的資源、資產、合同管理電子臺賬,并納入廣東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平臺管理,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工作。
(二)自查總結階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本次清產核資工作結束后,將數據匯總和工作總結報送市農林漁業(yè)局。
(三)督導檢查階段(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由市農林漁業(yè)局組織成立檢查小組,對這次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及成果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協(xié)調,鎮(zhèn)成立農村集體資產清理核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農辦、財政所、國土所、城建局、經促局、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農辦,具體負責部署落實清產核資工作。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要相應成立核資工作小組,開展清產核資的工作。
(二)加強問題查處。
清產核資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認真查處。對沒有登記入賬或者核算不準確的,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登記入賬或調整賬目;對長期借出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手續(xù)租賃轉讓的,要清理追回或者補辦手續(xù);對侵占集體資金和資產的,要如數退賠,涉及違規(guī)違紀的移交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要結合此次清產核資工作,組織力量對集體財務管理混亂的村進行清理整頓,防止和糾正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行為。
(三)強化宣傳培訓。
采取廣播電視、標語、宣傳欄、LED、政務信息網站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對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具體要求,讓廣大干部群眾充分理解、支持和積極參與清產核資工作。我鎮(zhèn)將組織村、組兩級主要干部、財務人員召開清理核實工作會議,并進行相關業(yè)務培訓,明確清理核實工作的政策、目標、方法、程序和紀律要求。
鶴山市鶴城鎮(zhèn)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