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進一步做好信訪工作,確保信訪訴求依法受理、處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信訪條例》、《廣東省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參照省審計廳、江門市審計局的做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以下信訪投訴請求清單。
一、行政訴訟
?。ㄒ唬┎环徲嫏C關對財務收支行為作出審計處理處罰的審計決定
法定途徑: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八條 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作出的有關財務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二、政府裁決
(一)不服審計機關對財政收支行為作出審計處理處罰的審計決定
法定途徑:提請審計機關的本級人民政府裁決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 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依照審計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和本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進行審計監(jiān)督作出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自審計決定送達之日起60日內(nèi),提請審計機關的本級人民政府裁決,本級人民政府的裁決為最終決定。
三、行政復議
?。ㄒ唬┎环徲嫏C關對財務收支行為作出審計處理處罰的審計決定
法定途徑:申請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八條 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作出的有關財務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
法定途徑:申請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ㄒ唬π姓C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
?。ㄊ唬┱J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法律依據(jù):《審計機關審計復議的規(guī)定》
第三條 被審計單位認為審計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向審計復議機關申請復議。
第四條 向審計機關申請復議的審計具體行政行為包括:
?。ㄒ唬徲嫏C關作出的責令限期繳納、上交應當繳納或者上交的收入、限期退還違法所得、限期退還被侵占的國有資產(chǎn)等審計處理行為;
?。ǘ徲嫏C關作出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審計處罰行為;
?。ㄈ徲嫏C關采取的通知有關部門暫停撥付有關款項、責令暫停使用有關款項等強制措施行為;
?。ㄋ模┓伞⒎ㄒ?guī)規(guī)定可以申請復議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
四、復查復核
?。ㄒ唬┍粚徲嬵I導干部對審計機關出具的經(jīng)濟責任審計報告有異議
法定途徑:提出申訴、申請復核
法律依據(jù):《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jīng)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
第三十二條 被審計領導干部對審計機關出具的經(jīng)濟責任審計報告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審計報告之日起30日內(nèi)向出具審計報告的審計機關申訴,審計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30日內(nèi)作出復查決定;被審計領導干部對復查決定仍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復查決定之日起30日內(nèi)向上一級審計機關申請復核,上一級審計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60日內(nèi)作出復核決定。
五、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
?。ㄒ唬┕瘛⒎ㄈ嘶蛘咂渌M織依法向審計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但不包括咨詢、建議、投訴舉報、質疑和反映問題等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調(diào)整范圍的事項。
法定途徑: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第十三條 除本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jù)自身生產(chǎn)、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第二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本條例第十三條規(guī)定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行政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nèi)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lián)系方式;
?。ǘ┥暾埞_的政府信息的內(nèi)容描述;
?。ㄈ┥暾埞_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jù)證明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有權要求該行政機關予以更正。該行政機關無權更正的,應當轉送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行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因申請內(nèi)容不明確,行政機關要求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且對申請人權利義務不產(chǎn)生實際影響的告知行為;
?。ǘ┮笮姓C關提供政府公報、報紙、雜志、書籍等公開出版物,行政機關予以拒絕的;
?。ㄈ┮笮姓C關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對若干政府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加工,行政機關予以拒絕的;
?。ㄋ模┬姓绦蛑械漠斒氯?、利害關系人以政府信息公開名義申請查閱案卷材料,行政機關告知其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的。
法律依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ㄊ模?行政機關對申請人申請公開與本人生產(chǎn)、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對申請人申請的政府信息,如公開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按規(guī)定不予提供,可告知申請人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
六、行政監(jiān)察
?。ㄒ唬┕瘛⒎ㄈ嘶蛘咂渌M織對任何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違反行政紀律行為
法定途徑:向監(jiān)察機關提出控告或者檢舉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jiān)察法》第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于任何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有權向監(jiān)察機關提出控告或者檢舉。監(jiān)察機關應當受理舉報并依法調(diào)查處理;對實名舉報的,應當將處理結果等情況予以回復。
七、行政處理
?。ㄒ唬┎环締挝蝗耸绿幚?、處分
法定途徑:申請復核、提出申訴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十條 公務員對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處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該人事處理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復核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按照規(guī)定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作出該人事處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訴;也可以不經(jīng)復核,自知道該人事處理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直接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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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o退或者取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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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模┒ㄆ诳己硕椴环Q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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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暾堔o職、提前退休未予批準;
(七)未按規(guī)定確定或者扣減工資、福利、保險待遇;
?。ò耍┓?、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申訴的其他情形。
對省級以下機關作出的申訴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處理決定的上一級機關提出再申訴。
行政機關公務員對處分不服向行政監(jiān)察機關申訴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jiān)察法》的規(guī)定辦理。
八、仲裁
?。ㄒ唬﹦趧雨P系爭議
法定途徑:申請調(diào)解、提出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ㄒ唬┮虼_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
?。ㄈ┮虺⑥o退和辭職、離職發(fā)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fā)生的爭議;
?。ㄎ澹┮騽趧訄蟪?、工傷醫(yī)療費、經(jīng)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fā)生的爭議;
?。┓?、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diào)解組織申請調(diào)解;不愿調(diào)解、調(diào)解不成或者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信訪渠道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向審計機關提出信訪事項
法定途徑:提出信訪事項
法律依據(jù):《信訪條例》
第十四條 信訪人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
?。ㄒ唬┬姓C關及其工作人員;
(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
……
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
第十六條 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jīng)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
第十八條 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應當?shù)接嘘P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訪事項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shù)不得超過5人。
第二十二條 信訪人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直接向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以外的行政機關提出的信訪事項,有關行政機關應當予以登記;……
法律依據(jù):《廣東省信訪條例》
第三條 信訪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ㄒ唬俚毓芾怼⒎旨壺撠?,誰主管、誰負責;
?。ǘ┰V訪分離、分類處理;
(三)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預防、疏導教育相結合;
?。ㄋ模┕健⒐?、公開、有序、便民。
第二十八條 信訪人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提出下列信訪事項:
?。ㄒ唬υ摬块T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上級行政機關決定、命令等工作的建議、意見;
(二)對該部門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的建議、意見;
?。ㄈυ摬块T工作人員、下一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人的建議、意見或者對其職務行為的投訴;
?。ㄋ模儆谠摬块T職權范圍但不屬于訴訟、仲裁和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訴求;
?。ㄎ澹┰摬块T復查、復核的信訪事項;
?。┮婪▽儆谠摬块T職權范圍內(nèi)的其他信訪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