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栢玲因保管不善,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桃源鎮(zhèn)蟠龍村民委員會拱辰村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證號:鶴府集建字(桃)第07130052號總字第46464號,登記面積45.3平方米,東至:空地,南至:文仲,西至:邑朋,北至:廣生。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補發(fā),現(xiàn)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何栢玲(已故)
申請人:何兆明
2022年7月14日
主辦: 鶴山市人民政府 承辦: 鶴山市政務服務和數(shù)據管理局 鶴山市網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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