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關單位:
根據(jù)江門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0年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第二批)的通知》(江財農〔2020〕25號),以及鶴山市人民政府對《關于提請審批調整2020年省級涉農資金(第二批)項目的請示》的辦理意見(鶴府辦〔2020〕2738號),現(xiàn)調整下達2020年省級涉農資金(第二批)項目資金給你們(詳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資金,請按照附件所列科目在“213農林水支出”科目下列支,經濟科目按實際用途列支,年終編報收支決算。
二、本次下達資金,專項用于附件所列項目。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及時在市縣項目庫中完善報備項目的績效目標等信息。
三、請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涉農資金統(tǒng)籌整合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粵府〔2018〕123號)、《廣東省涉農資金統(tǒng)籌整合管理辦法》(粵財農〔2019〕115號)的有關規(guī)定使用。請切實加快預算執(zhí)行,并加強資金監(jiān)管,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顚S?。
四、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對本次下達的預算指標和任務,加強績效目標監(jiān)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xiàn)。
五、根據(jù)《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涉農資金統(tǒng)籌整合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粵府〔2018〕123號)文件要求,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須在年內完成支出進度,按月考核,請加快項目開展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鶴山市2020年省級涉農資金(第二批)調整項目表》
鶴山市財政局 鶴山市農業(yè)農村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