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鶴自然資征地字〔2020〕16號
經省人民政府粵府土審(14)〔2020〕10號文(詳見附件1)批準,同意鶴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鶴山市桃源鎮(zhèn)蟠龍經濟聯合社的集體土地合計2.0113公頃。土地現狀地類為農用地2.0113公頃(林地2.0113公頃),作建設用地(位置詳見附件2)?,F將征地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
二、建設用地項目名稱:鶴山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增減掛鉤)城鎮(zhèn)建設用地
三、征地補償及支付對象:征收鶴山市桃源鎮(zhèn)蟠龍經濟聯合社的集體土地合計2.0113公頃,征地綜合補償費按2.0067萬元/畝計算(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補償費),合共60.5402元。征地綜合補償費以現金支付,青苗補償由鶴山市桃源鎮(zhèn)蟠龍經濟聯合社補償給有關權利人;
四、補償登記:請在該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于2020年5月10日前到桃源鎮(zhèn)蟠龍村(聯系人:蟠龍村,歐偉文,13929028162)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的,其補償內容以鶴山市桃源鎮(zhèn)人民政府的調查結果為準。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4)〔2020〕10號文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征地實施單位:鶴山市桃源鎮(zhèn)人民政府
公告發(fā)布單位:鶴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0年4月30日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鶴自然資征地字〔2020〕17號
經省人民政府粵府土審(14)〔2020〕10號文(詳見附件1)批準,同意鶴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鶴山市鶴城鎮(zhèn)東坑經濟聯合社的集體土地合計3.5849公頃。土地現狀地類為農用地3.5841公頃(林地2.9605公頃、其他農用地0.6236公頃)、未利用地0.0008公頃,作建設用地(位置詳見附件2)?,F將征地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
二、建設用地項目名稱:鶴山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增減掛鉤)城鎮(zhèn)建設用地
三、征地補償及支付對象:征收鶴山市鶴城鎮(zhèn)東坑經濟聯合社的集體土地合計3.5849公頃,征地綜合補償費按2.5273萬元/畝計算(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補償費),合共135.9031元。征地綜合補償費以現金支付,青苗補償由鶴山市鶴城鎮(zhèn)東坑經濟聯合社補償給有關權利人;
四、補償登記:請在該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于2020年5月10日前到鶴城鎮(zhèn)東坑村(聯系人:東坑村,邱文杰,8388509)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的,其補償內容以鶴山市鶴城鎮(zhèn)人民政府的調查結果為準。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4)〔2020〕10號文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征地實施單位:鶴山市鶴城鎮(zhèn)人民政府
公告發(fā)布單位:鶴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0年4月30日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鶴自然資征地字〔2020〕18號
經省人民政府粵府土審(14)〔2020〕10號文(詳見附件1)批準,同意鶴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鶴山市鶴城鎮(zhèn)經濟聯合社總社的集體土地合計1.277公頃。土地現狀地類為農用地1.2126公頃(林地1.2126公頃)、未利用地0.0644公頃,作建設用地(位置詳見附件2)。現將征地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
二、建設用地項目名稱:鶴山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增減掛鉤)城鎮(zhèn)建設用地
三、征地補償及支付對象:征收鶴山市鶴城鎮(zhèn)經濟聯合社總社的集體土地合計1.277公頃,征地綜合補償費按1.9979萬元/畝計算(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補償費),合共38.2703元。征地綜合補償費以現金支付,青苗補償由鶴山市鶴城鎮(zhèn)經濟聯合社總社補償給有關權利人;
四、補償登記:請在該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于2020年5月10日前到鶴城經濟聯合總社(聯系人:鶴城經濟聯合總社,范子通,8388407)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的,其補償內容以鶴山市鶴城鎮(zhèn)人民政府的調查結果為準。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4)〔2020〕10號文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征地實施單位:鶴山市鶴城鎮(zhèn)人民政府
公告發(fā)布單位:鶴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0年4月30日